事件:
读者张先生来电抱怨说,前不久,他遇到了一起轻微交通事故,由于责任分明,当事人双方都有急事,都不想浪费时间在处理问题的程序上,就私下达成了理赔协议,并约定先各自修车后再向对方的保险公司索赔。结果张先生修好自己的车子后,对方作为责任大的一方却再也联系不上了,令他非常气愤,但是也没有办法告这个人。因为自己手中没有任何证据能够证明当时双方撞车时的情景。
交管专家提示:
为缓解道路交通拥堵情况,方便更多的有车族快速处理一些轻微交通事故,全国各城市陆续推行交通事故“模糊责任”快速处理办法,目前的效果证明,这一举措是非常受欢迎的,大大提高了当事人处理事故获得理赔的效率。
相关资料显示,目前,交通事故中的90%以上都可以列入到轻微交通事故处理行列中,也因此,越来越多的轻微交通事故当事人选择了“私了”处理方式。让人遗憾的是,由于社会信用体制尚未建立起来,大家的证据法律意识也比较薄弱,就给信用差的人提供了可乘之机,一些负全责的事故责任人在协商“私了”处理后,就会采取拖延、赖账方式逃避口头约定,给另一方造成精神和经济方面的损害。在这种情况下,专家认为,选择“私了”方式处理轻微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可以在拨打报警电话后,通过现场拍摄的撞车照片(一定要有对方车牌号显示的照片),或者相互交换证件,来作为证据证明与对方撞车的情况存在,从而达到顺利向对方保险公司索赔的目的。
专家还提醒说,为方便车主处理此类轻微交通事故,各保险公司和交通管理部门的服务窗口都有规范的轻微交通事故处理《自行协商记录单》可供大家随时取用,因此,有车族最好是平时就在车内预备好几张这样的规范单据,这样,遇到事故要处理时,不但可以简单快捷约定填写内容,还可以免除口头约定带来的不牢靠。